4月8日,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《关于促进湖南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下称《若干措施》),围绕湘产中药材品质品牌,中药材研发、加工、生产,中药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政策举措。
2021年年底,湖南成为首批获准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的7个省份之一。在此基础上,《若干措施》明确,鼓励湖南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导区和试点县先行先试,加强政策引领,吸引资金、项目、人才、技术、产品等生产要素向中药产业园区、道地药材生产区域汇集。
《若干措施》在促进产地加工与中药炮制一体化发展的基础上,政策再加码,鼓励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一体化。提出制定湖南省中药材产地加工(趁鲜切制)品种目录、指导意见和技术标准,认定一批中药材趁鲜加工基地并示范推广。鼓励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申办中药饮片专营批发企业。在确保药品质量的前提下,推进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之间的仓储协同。
继湖北、山东、河北等省份开展中药饮片委托生产试点后,湖南也在《若干措施》中明确,允许部分中药饮片委托生产,提出制定《湖南省中药饮片委托生产管理办法》,对部分生产工艺复杂、生产过程技术水平要求高、生产成本高的中药饮片品种(如煅制、制炭、发酵、蜜炙、蒸制等),允许中药生产企业之间互相委托生产。
在中药新药研发方面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要构筑中医药理论、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“三结合”的中药注册审评证据体系收集平台,研究优化依法豁免非临床药效学研究及部分临床试验的管理机制,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,及时跟进中药审评动态,最大限度支持中医优势病种的中药新药开发。
《若干措施》还提出,加大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,依托省市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中药企业创建区域中药制剂中心,开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、委托配制、调剂等服务。医疗机构制剂委托配制备案有效期延长至3年。扩大优质特色中药制剂调剂使用范围,鼓励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全省医联体、医共体、专科联盟内调剂使用。